各位主管領導好:
我是武功縣一名普通的老百姓,孩子在武功縣沁美舞蹈培訓機構學習舞蹈多年,后來,老師因為孩子不參加社會性舞蹈考級(機構無法獲取考級提成),每次都把孩子放在新生班,多次提出異議后,沒有任何改變。并且于2024年9月份開課時,在沒有任何告知的情況下,把家長從舞蹈群踢出去,既不通知我們上課時間,也沒有提出退費,不問不顧。大概9月底的時候我們去詢問,才謊稱忘了,我想不到,如果我忘了繳費,他們會不會忘記呢?最后我問他們咋辦?咋解決?他們提出課程終止,當我們要求退回剩余課時費用。結果回復不退費。還要把剩余課時讓家長自己找人轉移給別人,并且還要收取轉讓費,請問這樣得奇葩退費規(guī)定是否合法,這樣的退費文件在哪?到底該哪個部門來管理和監(jiān)督?我不清楚這種培訓機構該哪個部門來監(jiān)管?監(jiān)管部門是否支持這樣得退費行為?